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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户政管理信箱 治安支队(治安、户政管理)
受理范围: (1)
群众咨询有关治安管理政策,包括:申办营业性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
基本条件及申办手续;公共场所举办临时性大型活动的申办手续;私人
养犬的条件及申办《犬类准养证》的手续;承制公章的办理手续;迷途
失踪人员的登记。 (2)
群众咨询有关户政管理政策,包括: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及制作身
份证快证的有关规定;申办蓝印户口的有关规定;申办《边境通行证》
的手续和程序;市内户口迁移、申报户口及其他户政管理政策的咨询;
申办《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的手续及程序 (3)
受理群众对各类治安问题的举报。
2、交通管理信箱 交巡警支队(交通管理)
受理范围: (1)
群众咨询有关交通管理政策,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
事故处理。 (2)
群众对各类交通管理、街面治安及市容巡察问题的举报。
群众对交通管理、街面治安管理、市容巡察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3、法制咨询信箱 法制科(法制咨询)
受理范围: (1)
对群众提出的涉及公安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作出解答或指点,告知当
事人应当寻找哪个部门; (2)
涉及当事人申请复议、申诉或其他投诉的,具体约见当事人。
4、纪检、监察信箱 纪检、监察(举报民警违法违纪)
受理范围: (1)
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公安民警违反公安纪律的行为; (3)
公安民警违反廉政、勤政各项规定的行为; (4)
其他对公安机关或民警提出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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