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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浦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朱家角镇沙家埭村附近抓获一名用锐器伤人的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作案工具锥子一把。嫌疑人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08年4月24日,青浦公安分局朱家角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23日下午16时许,报案人高某骑三轮车经过朱家角镇沙家埭村金家桥附近被一名驾驶红色木兰车的男子用尖锐物扎了一下。此后几日,派出所又接到两起同类案件的报案。虽然被侵害的妇女均无大碍,但青浦警方高度重视,青浦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凯立即指示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和周边地区的调查走访,警方决定在案发重点区域采取守候伏击。5月3日下午16时许,守候民警在朱家角镇经济城大门口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并缴获作案工具锥子一把。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39岁,本区朱家角人,曾因强奸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交代从 4月10日至30日间,在朱家角镇沙家埭村附近多次用锥子扎骑三轮车的妇女的犯罪事实。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潘某因离异后生活孤寂、心理压抑,为发泄而走上犯罪道路。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青浦警方表示:警方始终高度关注并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从潘某被刑事拘留至今,警方未接到一起受到类似袭击的报警、报案。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青浦持续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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