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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报废须知

一、办事程序:

车主本人带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将轻便摩托车车装至青浦安全学校(北青公路8938号),核对车辆后,再带好上述材料和《机动车报废证明》单、《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轻便摩托车)》单等至青浦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原纺织城内)办理报废。

二、申报材料:

车主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报废证明》单、《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轻便摩托车)》

三、办事时限:

当场办结

四、收费标准:

补《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报废注销5元

五、咨询电话:

69714229、6971419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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