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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车主本人带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将轻便摩托车车装至青浦安全学校(北青公路8938号),核对车辆后,再带好上述材料和《机动车报废证明》单、《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轻便摩托车)》单等至青浦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原纺织城内)办理报废。
二、申报材料:
车主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报废证明》单、《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轻便摩托车)》
三、办事时限:
当场办结
四、收费标准:
补《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报废注销5元
五、咨询电话:
69714229、6971419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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