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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车主本人带好《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填写《失窃轻便摩托车注销牌证登记表》,再带齐以上材料去报案的派出所盖章,盖好章后带齐材料至青浦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失窃登记注销。若手续齐全,三个半月后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原纺织城内)领取《失窃轻便摩托车注销牌证登记表》第二联。
二、申报材料:
《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失窃轻便摩托车注销牌证登记表》
三、办事时限
从交齐所有申报资料开始,需三个半月。若无《机动车登记证书》公告一个月,共需四个半月。
四、收费标准
补《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失窃登记注销手续费5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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