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车主本人带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轻便摩托车必须到场
二、申报材料:
车主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轻便摩托车
三、办事时限:
一个月
四、收费标准:
35元/块
五、办事地点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原纺织城内)
咨询电话:69714229、6971419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