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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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跨区过户须知(只限上海市郊区户口且规定"一人一车")

一、办事程序:

双方本人带齐申报材料至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核对车辆

二、申报材料:

1.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轻便摩托车

3.过进方必须提供轻便摩托车(F)的驾驶证

三、办事时限:

一个月后至过进方户口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办理过户(过户发票至过进方户口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开具)

四、办事地点: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原纺织城内)

咨询电话:69714229、6971419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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