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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须知

1、服务内容

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2、受理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9714193

3、适用范围

本区居民

4、办事条件

本区居民因私前往台湾定居、居留、探亲等私人事由

5、办事程序

分局出入境办受理,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制证。

6、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或者户籍证明(1个月有效) ,申请人照片3张(背景为白色的彩照、大小为48*33mm),邀请信,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入台许可证明。(特定身份者需提交单位证明)

7、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

每证30元,签注、加注、延期20元/项,多次签注100元

9、办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0、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合法、真实、如数地提交材料;

(2)、书面材料必须用A4纸张;

(3)、申报材料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11、表格下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请表下载

12、办事流程(图)

注:申请有疑问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核查时间不计入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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